《关于健全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各级党组织 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17-12-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管党治党责任,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关于健全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落实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意见》(鲁办发〔2017〕52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健全完善学校院级党委书记和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的纪律,严明党内规矩,严格落实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建设全国知名区域特色鲜明的创新创业型大学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突出政治建设。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中央、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以提升基层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抓基层打基础的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中去,切实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任务,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工作安排,立足学校工作实际,明确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要求、职责任务、推进措施,引导各级党组织书记强化主责主业意识,把基层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以改革发展成效检验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强化问题意识。围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聚焦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影响和制约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牵头制定措施,靠上抓好落实,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注重从严从实。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基层党建工作部署、推动、督促、落实、评价全过程,贯穿述职评议考核各个环节,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实效性,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真用力、出实招,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实,推动形成重视基层、强基固本的鲜明导向。
——立足常态长效。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的制度性安排,建立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加强经常性调度指导,强化评议考核结果运用,将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在日常、严在经常,推动形成基层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长效机制。
(三)范围内容。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进行,将院级党委、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纳入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其他基层党组织书记的述职评议,由上级党委结合实际作出安排。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重点围绕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内容包括: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基层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上年度查摆的突出问题和巡视、巡察、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等。
二、工作步骤
(一)细化年度工作任务。每年年初,各院级党委和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在组织力量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梳理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上级点评、自身查摆和基层反映的问题,结合工作推进和调研督查中掌握的情况,列出年度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形成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一览表,细化院级党委书记和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对照清单抓落实,依据清单严考核。
(二)抓实日常调研督导。建立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学校党委每季度调度一次院级党委书记和机关党支部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情况,并适当形式进行通报,督促院级党委书记和机关党支部书记将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中。建立集中调研督察制度,学校党委组织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两轮基层党建工作集中督导调研,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反馈发现的问题,对各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建立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纪实制度,学校党委加强对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全过程调度了解,对每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实行全程纪实,采用评语、排序或者划分等次等形式,形成客观评价,作为综合研判和年度考核的依据。
(三)精心组织述职评议。述职评议工作一般安排在每年第四季度至次年2月进行,按照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会议述职和现场测评。述职一般采取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优化参加会议评议人员结构,除学校党委成员、组织部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基层一线代表外,吸收参加述职的党组织书记等参加评议,注意吸收基层一线代表参与基层党建工作日常调研督导,提高参加评议人员的知情度;逐步推行署名评议,确保评议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探索通过现场观摩、媒体直播等形式,改进会议方式,不断增强述职评议的效果和影响力。各级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及相关工作进展落实情况,要及时向参加评议人员通报。述职报告要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OA)等形式公开,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四)综合确定考核结果。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汇总平时考核、会议评议、专项考核等情况,对院级党委书记和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情况、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述职评议会议召开前,组织与基层党建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对抓基层党建情况进行专项评价。逐步探索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广泛听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评价意见。坚持科学评价,加强各类结果之间的相互补充和印证,全面、历史、客观地分析,做出综合评价,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确定评价结果。
(五)抓实突出问题整改。对述职评议考核中查摆的问题、上级点评的问题,各级党组织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逐条分析原因,研究解决的措施办法,并建立整改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跟踪抓好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面上表现突出的问题,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开展专项治理,集中力量推动解决。问题整改情况,要纳入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在下一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时作出专门说明,确保突出问题有效整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
(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考用结合,加强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将院级党委书记和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结果纳入中层单位考核、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与评先树优、任免奖惩挂钩,以严格的考核奖惩促责任和工作落实。院级党委书记和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的考核评价意见等材料,要及时归入干部本人档案。对重视基层党建、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充分肯定,抓基层党建综合评价为“好”的,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落实不到位、综合评价为“一般”“差”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进行问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四个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述职评议考核健康有序开展、不断提高质量。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院级党委书记和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由所隶属的党委负责组织实施。各院级党委要召开党委会对组织开展述职评议进行专题研究。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院级党委和机关党委党支部开展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关,可以有针对性地派员参加院级党委组织的述职评议会议并进行点评。逐步推行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院级党委组织的述职评议会议并进行点评,对问题突出、工作改进成效不明显的,学校党委安排相关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点评。
(二)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基层党建工作“书记突破项目”,各院级党委书记和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每年至少确定1个牵头主抓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实施,并纳入述职考核评议考核内容,以重点问题的突破牵引基层党建创新发展。建立定期报告制度,院级党委书记和机关党委党支部书记每半年向学校党委书面报告一次党建工作情况。对述职评议结果排名靠后、重点任务落实不力、基层党建工作问题较多的单位,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进行约谈;问题特别突出的,由学校党委书记进行约谈,形成督促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的工作机制。
(三)注重宣传引导。按照有关规定对重视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各级党组织书记进行表彰,大力宣传他们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典型做法,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要及时总结推广述职评议考核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推动面上工作开展。运用各类媒体,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