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美术类、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7-04
山东省2018年美术类、文学编导类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艺术统考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管理,市招生考试机构承办,有关高校负责评卷。
▲考试科目:美术类为造型基础和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
文学编导类为文学艺术常识和影视评论与创作,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
▲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于2018年1月4日起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18年1月7日。
▲合格分数线划定。按照教育部“严格控制合格生源规模和比例,确保统考质量”的要求,根据生源情况及历年招生计划数量,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划定山东省2018年艺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合格分数线及本人成绩。
▲艺术统考成绩的使用。未达到山东省2018年美术类专业、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艺术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可艺术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
▲综合分折算办法。使用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的相关高校及专业,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录取。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文学编导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30%,文化成绩占7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30%+文化成绩*70%)。